供稿: admin | 时间: 2009-12-27 | 次数: |
1.本次综合评定加分依据是员工在2008-2009学年在德、智、体等方面的表现,起止时间为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
2.学校表彰文件中的获奖名单与获奖证书重复的,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学校表彰文件与学院通报表扬重复的,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同一项工作或活动受到重复表彰的(如暑期社会实践、科技文化艺术节、文艺活动等)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
3.体育比赛获奖(如运动会、冬季长跑等)按照第二课堂活动加分。
4.社团部分的同项活动或比赛所有获奖与通报表扬二者任选其一进行加分;同项活动中,组织者与参与者重复的,任选其一进行加分。
5.员工宿舍雅室评比获奖者给予一定奖励加分。文明宿舍参照四星级宿舍奖励。宿舍以奖励为主,不作为评奖限制条件。
6.罚分部分只统计学院所出通报。对于早操、早读缺勤的扣分由各辅导员按照相关规定从总分中直接扣除。
7.院级荣誉只加本学院部分,校级荣誉只加本校荣誉。
8.名单中可能存在重名现象,请咨询院团委或学工办。
9.如对公布名单有异议者,请在2009年10月18日之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德育奖惩分解释权归学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
永利yl6776员工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10月15日